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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社会的宗教性在世界范围内不断降低。那么宗教性的降低对人的道德会产生影响吗?一份覆盖了四十个国家的研究报告显示: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依据不同标准,判定道德行为。

 

逢原 编译

 

随着现代文明发展,人与社会的宗教性在世界范围内不断降低。那么宗教性的降低对人的道德会产生影响吗?这是一个存在广泛争议的话题。

 

一些人认为,宗教与道德密切相关,那些追随神灵的人相信宗教是道德的准绳。而不信宗教的人认为,道德与上帝没有关系,宗教甚至会影响道德的发展。

 

《认知科学趋势》9月发表研究文章,利用调查统计等方式,以第三人称客观角度,对比了有神论者与无神论者的道德差异(这里的有神论者主要指崇拜单一神的信徒),研究表明,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在道德行为、判定事态方面存在诸多不同。

 

调查覆盖了四十个国家,绝大部参与者认为,信仰上帝是道德的决定因素。其中,中亚和西非的指数最高。美国参与者也有53%相信,一个好人必须拥有宗教信仰。相反,宗教批判者则认为宗教信仰是道德进步的拦路石。

 

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的道德问题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心理学家通过研究,揭示了以下普遍现象:

 

有神论者:“内外有别”的仁慈观

 

许多当代心理学家追随19世纪社会学奠基人、法国学者涂尔干,认为个体对社群有效而紧密的依附,是文化延续与世界性宗教扩张的关键因素。宗教的许多方面都使人承担更多义务,倾向于奉献,并创造意识形态融贯的结盟派系,让有神论者拥有更多社会关系、社会支持,通常比无神论者显得幸福。不过,有神论者紧密的社会关系也会引发狭隘的道德感。他们有选择地偏爱派系内部成员,积极诋毁非派系人士,表现得更具社会歧视态度。最近研究表明,聆听宗教话语或者身处教堂内部,都让信徒们下意识地对边缘群体(无神论者、少数民族、同性恋群体等)采取更为冷淡的态度。

 

有神论者往往颇为仁慈、十分亲社会,但这一利他准则通常只适于宗教派系内部。他们通力支持自身群体,也反对其它派系。这一宽宏对内、诽谤对外的二重性正如硬币的两面。宗教结群的本性强力支持了派系社会,夸大并充分利用了人类的偏隘倾向。无神论者也有偏隘心态,但他们不觉得自己与派系相关,也不把道德建立在宗教的基础上。

 

不同的道德动机

 

宗教团体对成员施加压力,让他们服从群体的道德规则和道德理想。虽然世界人民普遍追求道德方圆、为人正直,但有神论者更强调这点。和无神论者相比,他们更注重衡量道德,寻求令人满意的社会行为。

 

时刻监视世界、施行道德审判的单一神,让有神论者在社群内享有安全感。超自然主体的监控作用与社会监控相似,使个体产生更多的自我觉察、自我监督能力,从事更多亲社会行为。无所不知、具有惩罚能力的神会在心理层面促成一种额外机制,让有神论者的行为模式符合群体的价值观和价值要求。在缺乏实际监督的情况下,对超自然神的信仰控制着有神论者,不让他们破坏宗教群体的团结。

 

无神论者一般不受超自然神的影响,面对“上帝”等概念也不会变得更具亲社会性。不过,世俗的制度或机构,如法庭、治安、警力,会增强无神论者的亲社会性。政府牢靠、腐败鲜有的社会,能降低超自然神的“监控”作用。具有强有力的世俗制度,道德行为得以规范的地区,宗教和反无神论都不流行。相对的,让有神论者知晓世俗制度的力量,暗示宗教并非唯一的伦理保障,会减轻他们对无神论者的不信任感。

 

无神论者:功利主义道德判断

 

元伦理学探究伦理道德的基础。认知模式、意识结构、形而上预设都与元伦理学相关,也决定着道德判断的结果。对于有神论者,上帝不仅是正义的终极判决者,也建立了道德本身。这一元伦理层面认知,为有神论者提供了思考道德问题的独特基础。他们往往持道德客观主义,认为当二人因道德问题产生争执,只有一人正确。无神论者则倾向于认定道德是主观的,支持文化相对主义。

 

根据功利主义道德观,违反道德可以被接受(如违反“不撒谎”原则)。如果能最大化地提高大部分人的福祉,违反道德甚至属于义务。无神论者更多地依据功利主义逻辑进行道德判断。有神论者则仰仗遵循义务的思维模式(义务论)。他们听从宗教召唤,服从内心声音,少做功利计算,在处理功利或义务的二难选择时,比无神论者花去更多时间,拥有更多反思。如果他们觉得背德行为真正触犯了上帝,就会长久地徘徊在二难选择中:是收取功利回报,还是遵从上帝的道德权威?

 

此外,有神论者道德化的范围比较广。他们关注对权威的听命与否,对派系的忠诚与否,以及性是否纯洁。在个体层面,有神论者的泛道德感出自宗教的道德律法。他们神圣化人类身体,对玷污身体的厌恶情绪十分敏感,因而更强调“纯洁”。在群体层面,有神论者的道德广谱或许显示了他们如何利用道德加强隶属或服从关系,以保证群体的凝聚力和延续能力。

 

理解的基础:共同的正义感

 

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总是无法互相苟同。但面对危害行为和不正义事件,他们却能达成共识,做出同样的道德判断,都认为不正义的伤害行为在客观上是错误的(如无正当理由杀害无辜)。世界性宗教都有关于公平互惠的金科玉律。研究显示,独立于宗教的个体也总有与人合作的冲动。这种普遍的亲社会性在婴儿时期已经显现。可以说,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都具有正义和怜悯的本能,这将构成他们相互理解、相互调和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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